在介绍“数据报表”-“财务报表”-“订单财务总表”-“待结账金额”之前,我们需要先明确两个概念:“营业总额”和“订单财务收支结余”。
“营业总额”指的是统计时间范围内营业收入的总和,在XPMS系统中,则表示统计时间范围内产生的所有消费总和(包含房费,小商品,餐饮等)。
“订单财务收支结余”指的是统计时间范围内系统中录入收款金额结余(总收款金额-总退款金额),包含AR挂账,现金,第三方支付等所有方式。
“待结账金额”指的是在统计时间范围内营业总额与订单财务收支结余的差值。
为方便大家理解,先举个最简单的例子:
某门店1月1日至1月2日在住的仅有1个订单,客人1号入住,2号离店,官网预付订单,房费是100元,客人2号离店时操作AR挂账。
那么,在1月1日的订单财务总表中,“营业总额”为100,“订单财务收支结余”为0,“待结账金额”为100。
在1月2日的订单财务总表中,“营业总额”为0,“订单财务收支结余”为100,“待结账金额”为-100。
大家在理解了上面的例子后,我们再看一个稍微复杂点的例子:
某门店1月1日至1月5日在住的共有3个订单,房费均为100元/天,
订单一:1号入住,2号离店,散客现付,1号系统录入100元收款;
订单二:2号入住,4号离店,官网预付,4号退房挂AR账200元;
订单三:1号入住,4号离店,门店协议,预付,3号升级房型,升级房费+200元,4号退房挂AR账500元。
那么,在1月1日的订单财务总表中,“营业总额”为100+100=200,“订单财务收支结余”为100,“待结账金额”为200-100=100。
1月2日,“营业总额”为100+100=200,“订单财务收支结余”为0,“待结账金额”为200-0=200。
1月3日,“营业总额”为100+100+200=400,“订单财务收支结余”为0,“待结账金额”为400-0=400。
1月4日,“营业总额”为0,“订单财务收支结余”为200+500=700,“待结账金额”为0-700=-700。
1月1日 | 1月2日 | 1月3日 | 1月4日 | |
营业总额 | 100+100=200 | 100+100=200 | 100+100+200=400 | 0 |
订单财务收支结余 | 100 | 0 | 0 | 200+500=700 |
待结账金额 | 200-100=100 | 200-0=200 | 400-0=400 | 0-700=-700 |
因此,“待结账金额”是在统计时间范围内,通过多个订单消费和收款情况计算出来的结果,不是对某些订单的单一统计。如大家对该数据有疑问,需要核对该时间段内订单的消费和收款情况,以定位问题原因。